广告部简介
⑴ 管理全台的广告业务(包括时段广告、栏目广告、活动广告、转播广告、字幕广告、节目贴片广告、专业服务提供的广告、实物广告及广告栏目等); ⑵ 制定全台各时期、时段各类广告的价格; ⑶ 代表台与广告客户签订广告合同,并负责合同的履行与兑现; ⑷ 完成与台签订协议中所承诺的广告创收任务; ⑸ 组织本台栏目、重大活动的广告赞助; ⑹对全台其它栏目中的软性广告进行监管; ⑺本台需在其它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时,负责联系、刊播。